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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 Die for beauty在地铁上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在看一本英文诗集,名字《I died for beauty》,觉得这句话用来形容前两天看的《金刚》再恰当不过。 记得电影里最后一句台词是:It’s the beauty killed the beast。 两句话相比较,虽然是主动与被动的区别,但本质截然不同。 电影里的金刚已然不是个兽了,除了深刻了解柏拉图之精神恋爱法,还懂得了怎样欣赏“Beauty”。最具代表性的一个镜头就是夕阳下,金刚和女人面朝大海,等着春暖花开。 有哥们说,在《金刚》里看到了另外三部电影:《哈里波特》、《魔戒》和《异形》。 有位感情细腻的女同事说,除去那些弱智的情节设置,《金刚》算是部成功的商业电影,有些段落挺感人,使得她在电影院里看哭了。 虽说《金刚》结尾时的人类社会显得很冷血,但不能忘了故事是发生在美国二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当所有人都灰心丧气的时候,确实也需要一位英雄的出现。金刚再人性,他始终还是个兽,他无法融入人类社会,为人们所接受。 对于beauty这字眼,中国历来都不怎么看中,它往往被和“欲”联系在一起,这似乎是中国人一贯的龌鹾思维。
1月21日 一件衣服一双鞋一个哥们衣服和鞋都是关于足球,先说衣服。
那是2000年夏天高考完了,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之后,老娘给我添置的一件UMBRO的蓝色运动外套,价格二百不到一点。 UMBRO是个英国的运动品牌,国内翻作“茵宝”,与耐克、阿迪达斯、锐步相比,UMBRO低廉的身价、朴实的设计,只能算个平头老百姓。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UMBRO还是曼联的赞助商,曼联的队服上和老特拉福德大球场都能见到UMBRO那两个熟悉的菱形。 那时候的曼联,和UMBRO一样朴实无华。 老娘给我买的这件UMBRO外套,截止到它的拉链彻底拉不上了,历经五年半。
再来说这双鞋,也是个名牌,知名度略逊于回力,产于上海,但目前只有少数踢球的中国大龄男青年还知道它,以前它叫飞跃,现在它叫大博文,白色鞋面,底子是黄色的牛筋底,软且耐磨,鞋舌上有两个红色英文单词:TOP ONE。 这鞋正规地说来应该归属田径鞋,不能算是足球鞋,但因为它穿着舒服又贴脚,适合带球和起球,所以很受一部分踢球人士喜爱。依个人经验来说,大凡穿着这鞋来踢球的人,脚底下活都还行,属于技术型选手。但穿这鞋最大的弊端有俩,一是容易被人踩脚面,当然,这和鞋没什么关系,只是穿这鞋的人大多爱带球,也就容易被侵犯,万一那人还穿个拐子(带钉的足球鞋),那结局会很惨;二是因为鞋底没钉,抓地不牢,容易滑倒,但话又说回来,穿这鞋踢球,必须尽量放低自身重心并且很好地控制,这又有助于球技的增长。 高中的时候踢校内外比赛,我都穿这鞋踢,一是习惯了,二是比赛规则也不允许穿拐子。高中足球场是草地,比赛时候有过一个大屁咧滑倒。 不记得自己穿烂了多少双这样的鞋,倒是来了北京之后,这鞋很少见了,大二的时候曾经托一个一起踢球的哥们买了一双,倒是涨价了,原本十多块钱,那次翻了一倍,不知道是不是这鞋厂倒闭了,这鞋供不应求的缘故。 那双鞋踢烂之后,只能买那些仿造它的劣质鞋,十块钱一双,省点能踢个把月,废点只踢了一次就烂了。 上班之后,花了三百多买了一双PUMA的硬地足球鞋,虽说好看,但穿着怎么着都不得劲。 下午睡醒之后穿上PUMA去踢球,完了回来路上一起踢球的哥们请喝水(都不知道人姓什么,汗),在一家小杂货铺的柜顶上又看了它,起初只是觉是很像,不知道是不是它,于是叫老板拿给我看一下,老板拿了凳子取下来给我,我很是惊艳,居然是。很有些他乡遇故人的味道。 鞋放久了,有些灰,有些地方甚至有些脏,鞋面也开始泛黄,老板说那是好几年前有人指名道姓要这鞋才进的货,一下子进多了至今还剩个二十多双。 我笑了笑,立即掏钱。
打这些字的时候,收到一条信息,是一个从小学开始玩到大的哥们,问我过年回不回去。鉴于那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的三个月工资,我只能推说走不开,单位要加班,然后约了年后回上海初中的一大群兄弟姐妹们一起喝酒吃饭。 这哥们说来也挺神,姓潘,我习惯叫他潘东子抑或绰号“冬瓜”。 冬瓜长得挺好看,也白净,只是小时候由于受了若干不良电视剧影响,说话有点结巴,但两年前和他一起吃饭,整整一晚上,冬瓜的嘴皮子压根没歇过,说话幽默利落,惹得在座的姑娘们频频大笑。我至今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练的。 记得小学四五年级时的一天,冬瓜迟到了,进教室的时候鼻梁上贴了个大纱布。老师问他怎么回事,他老老实实地把事情经过向全班同学汇报一遍:在他家厨房,他有个什么事找他妈妈,他妈妈不巧正在切菜,被他这么一叫拿着菜刀一个转身,冬瓜的鼻梁就开了花。 冬瓜初中也和我一班,因为和我住的近,我俩经常一起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背着书包骑着大二八在大马路上并排飚车。 冬瓜参加工作早,在一个不错的国企里呆了两年之后参军入伍,为了实现他儿时当兵的理想。之后我听闻冬瓜在入伍之前就把女朋友和丈母娘都搞定了,女孩等他回来结婚。 问了冬瓜婚期,他答预计今年年底。 等着冬瓜造出小冬瓜来玩。
1月4日 鸭蛋凌晨4点,曼联和我预计的一样,零比零平了阿森纳。两个鸭蛋的背后是抑制不住的枯燥乏味。
如今的曼联阿森纳已是人老珠黄,眼睁睁地看着切尔西一骑绝尘,只有酸溜溜地叹口气。
曾几何时,曼联阿森纳作为英超的两棵大树,四季常青,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它俩就像旧社会大户人家的两个太太,两个人明争暗斗,不分上下,弄得家里鸡飞狗跳,剩下的几位小妾只有乖乖站一旁,喝汤吃剩菜。
弗格森和温格作为两位太太的闺房大管家,也在桌面台底吵嘴斗气,谁也不服谁。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两位太太的拳打脚踢也颇为热闹好看。
只是好景不长,老爷又娶了个年轻漂亮、活力充沛的三姨太切尔西,这位三姨太还有个牛逼烘烘的葡萄牙管家,也是个厉害人物,看着没怎么显山露水地使劲就把老爷的心收住了,还引得各位看官鼓掌叫好。
这下,无论大太太和二姨太怎么试图挽回颓势,终究徒劳无功,只能被晾在一边傻眼喝西北风,怎一个惨字了得!弗爷温爷这两位打得一手好算盘的大管家,刹那间也只有陪着主子抹抹眼泪,也许他俩都在后悔当初没有一起放下面子,联手把这三姨太给彻底废了。
遥想当年风光,曼联国王坎通纳地趾高气昂竖着球衣领子;意气风发的小贝留着五五开的金色长发带着迷死所有女人的笑容;满脸雀斑的的娃娃脸索尔斯克亚在前场攻城拔寨;有着一张英国农夫脸的红发少年斯科尔斯在中场前突后冲;高高壮壮长相憨厚的中后卫帕利斯特在后卫线上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威尔士小卷毛吉格斯在左边高速带球飞奔,扭动着他号称全英最性感屁股,还有长相瘦弱的害羞男孩尼基巴特和硬朗凶悍的内维尔兄弟。
好时光是那么短暂,一去不再复返。
十年前,每周六晚上十一点,把父母房的电视机扛到自己房里,就为了延播的一场球;六年前每周中,从宿舍逃夜到哥们家里,半夜定上闹钟,2点45、4点45点一场不拉地看冠军杯,看完了回宿舍洗脸刷牙到教室倒头睡觉;可如今,早班起床看了5分钟比赛,看着眼前的这两个鸭蛋,实在是反胃。
大家都老了。
某天连着两天去踢球,右脚跟腱开始疼。 某天洗完澡,发现几根白头发。
2005总算过去了,本命年的日子没剩几天,都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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