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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11月11日

历史的细节

历史的细节

昨晚,独自三瓶燕京啤酒之后,是一部六个小时的电影,意大利的《灿烂人生》。第二遍看它,感触愈深。

电影是关于两兄弟和身边一些人的事,四张碟,六个小时,故事从1966年进行到2002年,应该可以说算是意大利的近代史了。

关于历史两字,实在不怎么喜欢,以前接触的无非是课本上堂而皇之的一些玩意儿:某个年月某个人某件事,缺乏细节的幽默与惊喜,看了如同嚼蜡,无趣之至。

关于细节的印象,建立在一次影视赏析课,那是看了《天使艾米莉》之后,老师布置了一个当堂的作业:每人写十个细节。实在分不清像艾米莉迷恋把手插进米袋子的那种感受是细节还是纯粹的个人感受,于是编了十个所谓的细节交了上去。课后想来,也算教课老师用心良苦,细节丰富了电影,但中国人不比法国人那样的浪漫与细腻,我们忽略了太多生活的细节。

在“历史”这一宏大的场面面前,细节往往更是被人忽略不计。想来,也许是这些细枝末节过于琐碎,也许是和历史中的某个结果比起来实在不值一提。每朝每代的历史书上除了结果,没有任何引人入胜的细节。

也许,结果真的比过程来的重要。只是,这是个我不愿得出的可悲结论。
 
 
 剧照:

近水之滨。

喜欢深夜里的城市,一改它阳光下的拥挤喧哗,黑色包围中诺大的城市安静地像个熟睡的孩子,除了轻微的呼吸声,什么也听不到。马路边昏黄的路灯和着隔三差五的梧桐树影子,显得无比落寞。

熄了火,把车停在路边,一屁股坐在马路台阶上,开始抽烟。无聊之极,开始数经过的汽车。一支烟的功夫,来往十三辆车,除了一辆七五成新的捷达之外,其余都是分属各个公司的出租车,从残喘着吐着黑烟标价一块二的老夏利到开了个把月的黄绿相间标价一块六的现代伊兰特。只有三辆载着客人,欢快地朝着目的飞驰,剩下的老兄们都强打着精神从城市的这一头驶向另一头,如果没有客人,他们会这么一直循环往复下去,直至到点交车。这些车和他们的主人一样,只是呆滞地工作,没有一丁点的生气,有时候一想到自己将来的生活也就这样了,不由觉得有些可悲。

我不想像他们这样如同无头苍蝇一般地白白耗油,通常在接不到客人的时候,我宁愿在亮堂点的路边停下车,抽支烟,等上几分钟,如果过了半小时还没人,我就直接去高档一点的夜总会KTV门口趴活。

今天生意不好,五个小时只送了十一个客人,刨去份钱和油钱,剩下的估计也就够两个盒饭钱。抽完烟一看手表,凌晨四点二十七,本想回家歇了,突然想到女朋友的生日,因为前些天她说想要个MP3,我掰手指一算,差不多还有半个月,自己不多的积蓄前一阵一发小的哥们结婚都给包成红包了,看来这半个月我得给她挣出一个MP3来。只是听曼森都要睡着的她要这玩意儿的理由让我比较无语言:她说每天上班坐地铁,似乎所有人耳朵里都塞着这么一个东西,因为她没有,所以想要一个。

女人就是这么一种无比奇怪的生物,但你又离不开她。

凌晨四点半,天空的黑色开始慢慢褪去,苍穹露出我喜欢的那种蓝。开着车到了一个据说全是大学生小姐的高档夜总会,把车停在路边,继续坐地上开始抽烟。在我之前,已经有几辆出租车在那了,有几个司机都开始瞌睡了,估计客人都散得差不多了,剩下夜总会门口高档霓虹灯散发着闪烁刺眼的光,如同一个年老色衰的寡妇使劲涂脂抹粉却还是掩饰不住门前的冷清。

烟抽了一半,从夜总会里面走出来一个漂亮的女人,浓重的粉妆后面是一张掩饰不住疲惫的脸,四十厘米左右的长发染成前阵流行的栗色,发梢带着一些可爱的小卷,一件黑色紧身无袖的吊带衬托出不错的身形,倒是下身那条略显中性的牛仔裤和一双耐克慢跑鞋透出了一些青涩的味道。

停在路边的那些打瞌睡的同行老兄们一看生意来了,立即开始抢着招呼。我看着他们,继续剩下的半支烟,趴活也得讲个先来后到,这是干这行的规矩。

女人下台阶的时候有些踉跄,看样子是喝酒喝多了,停下脚步缓了十秒钟之后,她径直朝我的车走了过来。我掐了烟上车,发动了车,身后留下一片骂骂咧咧。

女人上了车,坐在后排,说了个西边富人区的地址便倒头睡去。中途,女人浓烈的酒味让我不得不把副驾驶的车窗开了,为了不至于让她吹感冒,我把车窗开了五厘米。

到了目的地,停车打表熄了火,抬头看后视镜,女人还没醒,于是只能叫醒她。女人睁开眼,手缕了一下头发,定了定神,看了一眼车外,说了句走错了,然后给了个东边的新地址,又倒头睡去。

连自家家门都记不住,真是小姐本色,我强压住火,发动了车,朝着她新给的地址开去。

如果在白天,我肯定会走环线绕行,避开市中心一成不变、让人烦躁的尾气和热浪,现在是凌晨五点不到,这个两千万人口城市里马路上的车加起来不会超过一千辆,我便把车开上了市中心的主干道,以九十公里的时速把一辆辆空载的出租车和那排没有尽头的路灯狠狠甩在身后。

东方缓缓升起的太阳带亮了天际的尘云,一片温暖的颜色。阳光一头闯进车里,让我有些干涩的眼睛愈发无所适从,放下遮光板的时候看到了后视镜里熟睡的女人,她睡得很好看。

开了二十分钟左右,到了一处半旧的居民区门口,还没睡醒的外地小保安右手揉着惺忪的眼睛左手半举着,示意我停车。

打表熄火之后一看,女人还在睡,我只能再次叫醒她。她迷迷糊糊地抓起随身带的皮包,打开拿出钱夹,付了张五十面额的纸币,然后下车。我撕了票,找了五块零钱,却发现女人已经走了。我摇下车窗,冲她喊“找你钱”。女人头也没回,摆了摆手,摇摇晃晃地拐进了楼后,消失在我视线里。

送完女人之后运气不错,一连又送了两个赶早的客人,挣了几十块钱。干完活差不多快七点了,我赶紧把车给搭档小三儿送过去。到小三儿家小区门口,他已经嚼着油条在那等了。

我和小三儿算搭档,开同一辆出租车,刚开始的时候我俩还倒白班夜班,后来我更倾向于黑夜,于是干脆一直上夜班,小三儿也乐于如此,毕竟白班的收入相对稳定和丰厚,他也有个两岁大的儿子要养活。只是每个月的份钱和油钱我出40%,小三儿出60%。

我下车坐到后座的时候,小三儿问我要不要早饭,我说吃不动只想早点睡觉,小三儿便把剩下的油条塞嘴里,用车里抹布擦了手,上车发动了车,先把我送回家。每天晚上七点的时候,小三儿便把车开到我住的地儿,然后我也把他送回家。只是小三儿每天回家的时候都有妻儿和晚餐在等他,我每天回家的时候只有一间空房子在等我,对于这一点,我还是很眼红小三儿的。但话说回来,小三儿还算是一个不错的搭档,车的维修保养全靠他,我基本上不怎么操心,用他的话说,这车也是他老婆,只是不能一起上床罢了。

七点的城市,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喧闹,马路上的车也逐渐多起来。到家小三儿把我叫醒的时候,已经七点二十了,我起身下车的时候,脚底下踩到了什么东西,拿起来一看,是个九五成新的诺基亚女用手机。

到家,把钥匙手机钱包往床头柜上一搁,从衣柜里拿了干净内裤,去浴室洗澡,洗完了拉上卧室的帘子,倒头睡觉。

快九点的时候收到一条信息,是女朋友发来的:到家了吧,我在去公司的地铁上,想你。迷着眼睛回了:我已经在床上了,我也想你。她又回:我下班后来看你。我说好。

我和她的生活差不多就这样了,经父母的朋友介绍然后认识,吃了几顿饭觉得相互可以忍受,于是确定恋爱关系。因为工作关系,我上夜班,她上白班,本来见面就不多,再加上她家人不允许她在外面过夜,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少之又少,见了面除了做爱就是一起吃饭,偶尔陪她出去逛个街。说句实话,我不知道我和她能走多久,这样的感情远没有安全套来的牢固。

睡到中午的时候,又被电话吵醒,是那个诺基亚。我还没开口,电话那边就传来一个男人带着浓重口音的普通话:你个臭婊子,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不就让你陪局长睡一晚么,给你脸不要脸,不识抬举的东西!以后老子见你一次搞你一次!

我听不下去了,说了句你个傻逼,然后挂线。之后就睡不着了,打开电视,中央五在放联合会杯的重播,墨西哥踢得很好却输了比赛,看完比赛眼睛有些疼,只能关了电视打开电脑放歌听。

中午十二点左右,那诺基亚又响了,我懒得接,挂了。十秒钟之后诺基亚来了一条短信,我一看:接电话,我是手机主人。

电话那头是早晨那个女人:你是那个出租车司机吧?
我说:是。早晨有个傻逼男人给你打电话。
她说:我知道了,他给我家也打了。
我问她什么时候有空,把手机还她,她答晚上,我说好,然后挂了电话。

眼睛还是有些疼,想睡觉但一想到晚上见那女人,下身竟有些冲动,还好一会女朋友就来了。从床头柜最上面的抽屉里翻出上次托当医生的哥们配的安眠药,吞下一颗睡觉。

傍晚五点半被女朋友的电话叫醒,让我去开门。我睡得死,她摁门铃我没听到。看来这药劲挺大,以后睡半天觉也只能吃半颗。

女友今天似乎欲望很强烈,进屋关上门便开始脱衣服。我亲了她一下,把她抱上床,然后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可脑袋还是有些迷糊。看着镜子里的那人,有些看不过眼,一张普通的没有一点个性的脸,乱稻草般竖着的头发,毛扎扎的胡子,看来有空得好好收拾一下了。

进屋上床和女友开始做爱,今天自己的状态出奇的糟糕,尽出汗,没坚持多久便缴枪了。女友有些不满,问我怎么了,我说也许是吃了安眠药的缘故。她很不解,说没事吃那玩意干吗,我没说话,下了床去冲澡。

摘安全套的时候,突然想起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里,主人公托马斯医生在每次和女人做爱之后总要上厕所小便,把管道里的东西排泄干净,这是他的标准程序。而每次做爱之后进浴室摘安全套洗澡似乎也成了我潜意识里的一套程序,只是无所谓标准。

对于安全套,我还是有些感情。在结婚前别让女人怀孕是我的几项一直坚持的原则之一,虽说戴安全套不舒服,但毕竟它包容了我成千上万牺牲了的子孙,为我省去了很多不必要发生的麻烦。况且一个男人也没有权利为了自己不带安全套而要求女人吃口服避孕药。基于这一点,女友觉得我算得上一个值得床上交往的男人。她说这话的时候一本正经,可爱至极。

冲完澡顺便打上刮胡啫喱,用刮胡刀在脸上上上下下打扫了两遍,把头发用发胶整了整,这才看着干净点。

出了浴室,女友还赖在床上,她见了我这模样,点头夸了一句:还有点人样。我答:没人样你还看得上我?女友坏笑着说:就当我养一宠物了。我说:好,那今晚上我的食就由你喂了。女友也挺直爽地说没问题,问我想吃什么。

外面的东西我是有点厌了,做得再好也总带着点油烟味,想了半天,还是想吃家里做的家常菜。女友笑着说:我只会做西红柿炒鸡蛋。我说:那咱就做西红柿炒鸡蛋。

和女友拉着手去附近的市场买菜,看着她认真地挑西红柿,卖菜的大姐都笑了,我有些不好意思,对女友说:像你这样一个一个地捏,人的西红柿还卖得出去么?女友瞪了我一眼,扭头看到一旁笑呵呵的大姐,脸一下子红了,噘着小嘴嘟囔:买菜不就要好好挑么。卖菜大姐指着里面的一个筐子说道:慢慢挑,不碍事的,不行里面还有。女友看了看挑出来的西红柿,说够了。付完钱,卖菜大姐又给袋子里塞了一个小西红柿,女友红着脸赶紧说谢。看着她的可爱模样,我也笑。

买完菜往回走,远远地看到小三儿已经在楼下等着了。我一看表,已经七点二十了,让女友先回去做饭,我开车把小三儿送了,他老婆孩子都在家等着他开饭呢。在车上,小三儿也不忘损我:小伙,今晚上有的好忙活了吧?我笑了笑,答:刚才都忙活完了。小三儿乐了:晚上可以接着忙活么!我答:一会她回家,我干活。晚上还是你回家忙活去吧。小三儿嘿嘿地笑。

回到家,桌上摆着拍黄瓜、皮蛋豆腐、西红柿炒鸡蛋和紫菜汤,空气里弥漫着米饭的香味,女友正坐着看电视,就等着我回来吃了。

这顿饭我吃得很欢,确实有时间没吃到这么清淡的饭菜了。女友看我这模样,很满足地笑。
吃完之后,女友脱下围裙给我戴上,发配我去厨房洗碗,她回到电视机前,继续她的电视剧《好想好想谈恋爱》。

洗完碗,问女友什么时候回家,她一脸的不高兴,反问我:是不是很想我走啊?我说:你爸妈不是不让你我这过夜么?再说我也得去干活啊,没法陪你,要不你一个人在我这睡?她不言语了,过了一会,她说:那等我看完这集电视剧吧,然后你送我回家。我答:我敢不送你么?她笑。

九点半的时候,那个诺基亚响了,是那个女人:十点你来找我吧。我答:晚点吧,一会得把女友送回家。她说:那几点?我说: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吧。她嗯了一声,把电话挂了。

女友看了我一眼,问:哪来的手机?我答:今早客人拉我车上了,一会给人送回去。她问:是女人?我说嗯。

之后两个人开始沉默,没等看完电视剧,她就开始穿外套,我也自觉地拿上手机、钥匙跟着她出了门。

在车上,两个人一路无语。到她家楼下,她说了句:干完活早点回家睡觉。我嗯了一声,她转身上楼。

出了她家小区,我使劲踩了两脚油门,旁边车道的司机看了我两眼。
我不想对她解释什么。

按着早晨的记忆,到了那个女人小区门口,用诺基亚给她打了个电话。

到哪了?
你家小区门口。
你上来吧,四号楼五零一。
还是你下来吧。
那你等我一会。

坐在车里抽了一支烟,看着早晨的那个小保安,他正蹲着拿根木棍逗蚂蚁。看着他嘴上还没长全的胡茬,估摸着他最多十六岁,努力回想自己十六岁时的模样,却死活记不起来,倒是同桌女孩的脸一下子就出现在眼前,一张不算漂亮但耐看的脸。想起当年她疯狂迷恋小虎队里的吴奇隆和琼瑶大妈的所有作品,然后一年前听闻她怀了孕然后结婚。

看到女人从楼后走出来,我使劲抽了最后一口烟,掐了。女人穿的很中性,宽松的大T恤加一条直桶仔裤,头发扎成马尾露出大小适宜的额头,倒是脸上明显梳妆过,细致的淡妆。

陪我去喝酒。
晚上要干活。
你可以不去。

把手机还给她,女人看着我,我把视线转向远处。

车放哪?
去停楼底下,直行左拐,四号楼。

和她步行五分钟,到了一家叫清雅的沿街排档,老板十二分热情地招呼她,看样子是熟客。女人点了根烟,问:

喝什么。
可乐。
女人呛了一口:喝什么可乐啊,你不怕杀精?
杀就杀了,留着也没用。
不行,一起喝酒。
要开车,不能喝。
客厅有床给你睡。

说完,女人径自叫了两扎啤酒、一些下酒菜。我掏出烟,也点了一支,然后看她。她冲我笑了一下,然后转头看身边过往的路人。

路灯照耀下,女人侧脸的轮廓竟有些精致,安静而慵懒。她的烟也抽得很斯文,吸和吐的节奏掌握地近乎完美。抽烟的女人见过不少,可抽的好看的并不多,也许是她职业的缘故。

一分钟之后,老板把啤酒拿了过来,女人要了个烟灰缸,掐了烟,端起酒喝了一大口。看她这架势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很能喝,要么找醉。无论是哪种可能,对我来说都是只烫山芋。

想起来,酒倒是有日子没碰过了,和小三儿搭伙干出租快四年了,酒瘾也淡得差不多了。最近一次喝酒还是个把月前上任女友结婚,和新郎喝了快一斤五粮液,就因为他知道我是她前任男友,死活要和我喝。说句实话,看着前女友和别的男人结婚本来就有点那什么味,经他这么一激,我就打肿了脸装胖子,豁出去了,和他干了三杯之后,这家伙胀红了脸说了一堆废话,大意就是让他的两位伴郎接替他的革命工作和我喝,我懒得和这种家伙多说,转头敬了新娘一杯之后推托有事离开了。一路死撑到家,抱着马桶就开吐,脑袋疼得像裂开了似的,在家缓了两天,车也在小三儿那搁了两天。

今晚上这酒也逃不过去,因为对面坐的是个女人,还是个漂亮女人,幸好只是啤酒,多跑两趟厕所应该不会怎么样。于是掐了烟,拿起啤酒来喝。

女人不说话,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两个人就这么默默喝酒。后来还是她先开的口:

不想问什么吗?
怕问错,如果你想说,你会说的。
呵呵,这倒也是。和我说说你女朋友,你俩不在一起住么?
她爸妈不同意,我倒是想一起住来着。
你俩怎么认识的?
别人介绍认识的,相互觉得都还凑合也就在一起了,平淡得很。
这样挺好的,我想这样但不行。
你很漂亮,应该不缺男人。
认识的男人大都是冲着这张脸来的。
这么说似乎也有例外?
有,比如你。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冲着你的脸才来的?
你和我第一个男朋友很像。
长得像?
感觉像。

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和他在这里认识的,之后就经常来这里吃饭。
后来?
后来他说他爱我,但我发现他还和其他女人有来往。
然后?
然后我找到了那个女人,极其平庸的一个女人。
所以你不服气。
我凭什么服气?她哪点比我好?
也许她对他很好。
我对他也很好啊!
也许她长得像他妈,前提是他恋母。也许她长得像他第一个女朋友,就像你刚才说我的一样。
可他为什么要骗我?
他骗你什么?
他说他爱我。
也许他说的是实话。
我不管,我不能让他对其他女人好。
后来你俩怎么样了?
我把他杀了。
什么时候?
前天晚上。
为什么这样?
因为我爱他。

我仔细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酒后微红的脸颊衬着一眨不眨的眼眸里透出的严肃,我不知道她说的话是否真实。

你喝多了。
我没有。
没喝多你说什么胡话?
我没说胡话。他不是我亲手杀的。是一个局长。
中午电话里那个局长?
是,他想和我上床。
为什么不亲手杀他?
因为我爱他。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有点开始相信这女人说的这番话。

为什么拉我陪你喝酒?
因为在电话里你说你要送女朋友回家。

我不语,不知说什么。女人也开始沉默,两个人安静地喝酒。

喝到第四扎的时候,收到女友发来的短信,里面一个字也没有。灌了一口酒,关了手机,然后向老板又要了两扎。

喝完第七扎,脑袋有些晕。抬头看对面的女人,低着脑袋似乎睡着了。

上了趟厕所,用凉水洗了把脸,努力让自己清醒点。

出厕所把帐结了,女人还在椅子上昏睡。

搀起女人,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回她家。走到半路,她的身体痉挛般地抽搐了两下,之后开始吐。一手扶着她,一手轻轻拍打她的后背。女人很瘦,我明显感觉到了她背上凸起的脊椎骨。

走到小区门口,还是那个小保安,揉着眼为我俩开了门,说了句四号楼五零一之后便转身回去,留下突感神奇的我在原地发呆。

费了半天劲,终于爬到四楼,从她裤兜里掏出钥匙一个一个地试着开门,其间不停地跺地打开声控楼道灯。当终于有个合适的钥匙插进去拧了半圈的时候,对面五零二的门开了,探出一个胖女人的脑袋,只见她迅速地捂起鼻子,然后很慷慨地送给我一个白眼和一系列隆重的铁门关上发出的声响。

一进屋便闻到女人生活着的味道,和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香水味一样。在墙上摸索着打开灯的开关,一盏六十瓦暖色白炽灯,然后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间二十平米的客厅,电视茶几沙发一二三般地摆放着,饮水机有些孤单地站在一旁的角落,整个客厅没有丝毫多余的东西,干净得有些冷清。

把女人扶进里面的卧室,打开墙上的壁灯,扫了一眼屋内的情况,大致和客厅差不多,双人床衣柜化状台床头柜呆在它们该在的地方,天花板上有些年头的墙纸已经开始脱落。

女人低着脑袋坐在床沿,衣服上粘了些刚才吐的污物。看到枕头旁放了件睡衣般的T恤,给她换上。女人没穿内衣,裸露着的漂亮胸脯随着她的呼吸上下伏动,使我的下身忍不住有了反应。于是赶紧给她套上睡衣,把她扎着的头发散开,放倒在床上,脱鞋之后再把仔裤脱了。还好她穿了内裤,关键部位印着一只粉色的Hello Kitty。之后,拿薄被给她盖上。

走到窗口,拉开米色的亚麻窗帘,皎洁的月光洒进屋里。开了一点窗子,微微凉风吹着额头上的津津汗渍。出卧室的时候,女人已经抱着枕头,发出轻微的鼾声。

坐在沙发上,开了电视看,全是直销的丰胸广告,于是关了倒头睡觉。

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庞大的婚礼,女朋友穿着漂亮的婚纱亲密地搂着一个男人穿行在人群里,我端着酒杯上去敬酒,却死活看不清那男人的脸。一怒之下,我拿酒泼那男人,那男人也不躲,只是冲我乐,我摸摸自己的脸,湿的。

浑浑噩噩之间,感觉到一个温暖的身体。醒来一看,是她。

两个人一言不发,亲吻,疯狂地做爱。一次两次三次。

早晨七点半,把车给小三儿送过去,小三儿有些不满,但忍着没发作。
回到家门口,看到女朋友。

昨晚为什么关手机?
不为什么。
你给我说清楚,否则分手!
那就分手吧。

之后,我又回到单身生活,开车睡觉,烦闷的时候喝酒。经常失眠,必须靠一颗安眠药入睡。

也再没见过那个女人。

2005年9月18日星期四,《**晚报》消息:一高级小姐犯命案被枪毙。
2005年12月18日星期五,《**晚报》消息:一出租车司机酒后驾车身亡。

格非在他的小说里说:我们每个人的心,都是一个被围困的小岛。

岛,四面环水,没有出口。
生活上在岛上的人,有机会总是会离开。

这是一个海中巴掌大的小岛,步行一周只需十五分钟。岛上环境不错,外围是一圈淡金黄色快接近于白的细沙滩,岛中央是一大片参天的树林,春天的时候,满眼苍翠的绿色,记得三年前第一次搭着老陈的渔船来的时候,一下子喜欢上了。

记得老娘第一次让我去相亲的时候,死活逼着我穿上西装皮鞋之后说了一句话:第一印象很重要。
细细想来,大多数时候,确实如此。就像很多人还没来得及相处,就已经离开了,在记忆里留下的,永远只有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印象。

此刻,我坐在屋前的长椅上,眼前是一片没有边际的大海,大脑里如同放黑白老电影般地回顾着一些奇妙的记忆,很多脸一一浮现,然后被褪去了颜色,投影在记忆的白墙上。

幼儿园午觉睡身边瘦小的小女孩,嘴角微微上扬,每天带着天使般干净透彻的笑。那时候,我总会抱着自己的小被子来到她身边,说:“我们一起睡吧。” 然后她总是咯咯的笑。已不记得自己那时候睡觉有没有流口水,记忆里留下的,只有她的笑。那年,她和我六岁。

长大之后,从他人口中得到关于她的消息,一直零碎,断断续续。

很多年以后的一个下午,她坐在我面前,语气平和地说那时一直在避着我,她知道我一直在找她。她就那样懒懒地说着话抽着烟,窗户里透过来的阳光照在她微微鼓起的肚子上,那是三个月大的小艾。
再很多年之后,小艾像她小时候一样,安静地睡在我身边,她叫我爸爸。

小艾慢慢长大,不经意间身上总会隐约散发出她的影子,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每次小艾问起妈妈的时候,我只能哄她说妈妈住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她很爱小艾,可她不能见小艾。
此时的小艾,黑亮的双眼满是疑惑。我只能背过头去,不忍正视。
生和死,离她太远。

夜深,潮湿的海风带着树叶婆娑,天空暗得如同一张黑色的丝绒,星星们躲在踱来的乌云背后不肯露面。
和老陈坐在外面喝酒散谈,然后听他说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喜欢上同桌的小女孩。他总是恶作剧般地在她作业本的最后一页随手涂画。她很生气,责问他,他笑嘻嘻地回答:画就画了嘛,反正你从来没用到过最后一页。她一想也是,于是也不生气了。可从那之后,他的作业本第一页总会有她的涂画。他只能把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撕下来,然后把画藏在自己床底下的百宝盒里,和他心爱的玩具手枪放在一起。

那时候,他小学四年级。他记得她转来的那天,用红皮筋儿扎着个马尾辫,穿了一件带着粉色小花的连衣裙。他觉得她很好看。

若干年后,他和她在街头偶遇,然后开始一起去公园,一起看电影。当他们想结婚的时候,她家里不同意,非逼她嫁给一个癞子,只因为他是国营工厂厂长的儿子。
她来找他,痛哭之后安静下来,脱了衣服。她想把身体给他。
他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走了。

三天之后,厂长儿子丧命街头,身上十二处刀伤。
三十年后,他再见她,她在给孙子买棉花糖。

和老陈干了最后一口酒,仰头望了一下天空,暴雨将至。劝说老陈留宿一宿,他执意要回,只能作罢。送他上了他的小木渔船,约了下一场酒之后挥手道别,听着他的马达声渐渐远去。

凌晨四点的时候,小艾被突然而至的雷声吓醒,开始哭。进屋抱着她,哄她入睡。小艾闹着要听故事,于是我给她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喜欢附近的一个小女孩,他们一起上幼儿园、小学,之后中学高中,高二那年开始偷偷恋爱,之后顺利考入同一个大学。
工作五年后,他和她结婚。他经常带她去看她喜欢的电影,她会给他做他喜欢的蛋炒饭。他每天出门的时候,会使劲地吻她。
他和她,如同王子公主一般生活了三年之后,她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他们给她起名小艾。
此时的小艾,已经睡着了。

早晨六点的时候,雨停了。阳光从地平线上缓缓爬起来,整个世界一片黄红的迷人暖调。

傍晚从陆地上来了两个渔民,说老陈死了。

第二天抱着小艾参加老陈的葬礼,冷冷清清。除了帮忙的村民,没有一个亲人。

小艾指着老陈的丧照,问老陈叔叔去哪了。
我说他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小艾问,他还回来么。
我说,老陈叔叔在那里有他喜欢的人,他会很开心。

小艾说,爸爸,我想妈妈了。
我没忍住,眼睛有些湿。

回到岛上,抱着小艾看日落,小艾说,爸爸,晚霞真漂亮。

我使劲亲了小艾的额头,如同很多年前亲她一样。


非典时期

      2003年的4月末,由于被怀疑感染非典,我被隔离了,和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人,在一所郊区的医院里。

      我呆的是A区,A区关男人,B区关女人。A、B两幢楼一左一右地挨着,原本还是白色的墙壁经过常年风吹雨打已变得灰暗无光。而这看上去很不舒服的墙壁似乎也传染所有在里面的人,医生、护士、病人,大家都一幅无精打采的样子。有时候一些新来的病人会歇斯底里地叫两声,但过了一两天他就会变得和其他人一样的安静,大家都一动不动地躺着,呆望着天花板上开裂蜷起的白石灰。

      忘了作我介绍,我叫大碗,名字来源于苏童的一部短篇《养鹅人扁金》中的一个小女孩小碗。苏童的小说讲了一个傻子和小女孩的故事,傻子就是养鹅人扁金,小女孩就是小碗。因为打仗扁金村子里的人都逃难去了,没有没脑的扁金却还在找他的鸭子(这是我看完小说最郁闷的地方,养鹅人扁金养了一群鸭子?!)。小碗到村子里讨灯油,她和她妈是跟着打仗的部队到了这儿,为了找她在当壮丁的父亲。灯油是用来点桅杆上的三盏灯笼的(小碗和她妈撑着一条小木船),三盏点着的红灯笼是给小碗她爸的信号。后来打了一场仗,小碗和她妈死了。看到红灯笼的小碗她爸爬了回来,看到小碗母子的尸体后他也死了。然后扁金疯了,离开了村子。

      苏童应该是个敏感的人,我想。

      有人说苏童很残忍,也许吧。但悲剧往往都比喜剧动人,也更深入人心。

      再插一句闲话,我一直对古时候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那种豪爽无限向往。所以高考后,我离开了南方那个甜得发腻的城市,来到北方的这个城市继续我的学业。

      说到这儿,我又突然记起高中的一个哥们。高二学农是在一个小岛上,离开小岛的最后一个晚上是联谊,每个宿舍可以列一个想买东西的单子,然后由学校统一去买。这哥们想了想,拍着大腿嚷:“我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我听了一下子乐了,这家伙是个极其精瘦的四眼兄,平日里斯斯文文的,成绩又好,真是怎么看都不象的那类人。最后我们宿舍交上去的单子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
啤酒两箱,烧鸡烤鸭各一只,二斤牛肉,花生米二斤。

      结果很简单,我们被老师叫出去训了一顿,错过了大碗酒大块肉。

      再后来高考,那哥们还是留在了那个城市,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记忆真是个奇怪的东西。一些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总会莫名其妙地浮现出来,不痛不痒地刺激你快麻木了的神经末梢。

      不好意思,一下子扯了那么远。还是言归正传,说一下我是怎么被隔离的吧。首先是我现在呆的这个城市似乎在一夜之间被非典所笼罩,街头巷尾的人们都很紧张,报纸新闻网络广播说每天都有百来号人被感染隔离。然后我在的大学有一大批家伙四处逃窜,回家或是找个地方躲起来。过了几天,学校也实行封闭管理,说是不明原因擅自离校又回来者立即隔离。

      有朋友劝我回南方,我笑了笑。我不想走。我莫名地渴望经历一次灾难。

      独身子女的我们已经习惯了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不想这样生活。

      于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周三,我逃课骑车花了两个小时去了一个我一直很喜欢的地方,晒了一下午的太阳。回到学校时,一惊一咤的同学早已打了报告,隔离的车就在宿舍门口等着。就这样,我到了这所医院。

     后来我才知道,这里所有病人的情况和我都差不多,都是被怀疑感染而被隔离的。基于病毒有一段时间的潜伏期,所以我们还需要继续观察。

      这里的病人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刚来时歇斯底里叫唤的,从娘骂到老天爷,而大意只有一个:他觉得把他关在这里是老天待他不公。我不和这种人打交道,我不屑他们的自私,在他们眼里他们的命永远都比别人的重要,虽然平日里他们往往都掩饰得很好。另一类则比较无聊,只是埋头做自己的事,发呆、看书、睡觉,象我和Y。

      Y是个很奇怪的家伙,和他在一起时间越长我就越发地感觉他的奇怪。Y比我晚进院,他刚来那天的情景我还依稀记得。Y的出场极其滑稽,上面穿了一件黑西服,下面一条NIKE的黑色运动长裤,脚上一双老字号的“千层底”,更有意思的是Y居然还戴了一副几乎覆盖了半张脸的黑色墨镜。

      Y站在门口,看着我们,我隐隐约约地感觉他在笑。Y很高,有185cm,送他进来的两个人也让我觉得好笑。一个穿黑衣的保安和一个全副武装的白衣护士一左一右地站在Y身后,象黑白双煞,但身高又差得太多,和Y比起来简直就象两个侏儒。

      我没有歧视侏儒的意思,只是他们三个人出场的视觉效果太具有喜剧性。

      当Y换完病人服从更衣室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J的眼睛眨了一下。

      J是个护士,有一双很好看的大眼睛。

      J似乎从没摘过口罩。

      每次见到J,我总会感觉体内的肾上腺素开始分泌,虽然我都不知道肾上腺在哪儿。

      但是,直到我后来出院,我也没见过J的脸。

      Y 穿病服的样子让我想起岩井俊二《梦旅人》中的卷毛。岩井俊二也是个很奇怪的家伙,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充斥了他的脑袋。但他很幸福,他可以用他喜欢的电影来给我们讲故事, 而讲故事也是他擅长的把戏。在《梦旅人》中,岩井俊二讲了几个象天使一样的疯子寻找世界末日的故事。每看完一次我都会郁闷一会儿,然后不可救药地更加喜欢。

      我不喜欢呆在病房里。我喜欢跑到天台上晒太阳,阳光让我感到难得的温暖。我一直在想,如果卡夫卡经常晒晒太阳,他应该就那么消极了吧。

      可Y说,卡夫卡离开了黑暗肯定没命,因为黑暗才是他的土壤。

      后来想想好像也有些道理,很多东西是注定的,我们谁都改变不了。

      Y选了我左边的床位住下,看我在听音乐便问我在听谁的,我答是RadioHead的专辑OK Computer,他打开他的discman,露出OK Computer那张漂亮的蓝色封面,然后我们俩都笑了。我和Y的默契似乎从那天就开始了。我不在病房的时候,Y会到天台来找我,然后两个人一块坐着,聊天,发呆,慵懒地靠着墙晒太阳。

     Y对他的过去只字不提,我曾经问起,他淡淡地笑,“重要吗?”

     我无言以对。

     “干什么不都一样。你看这医院,干什么的没有,民工、白领、混混、同性恋,大家不都一块被关在这儿吗?谁都一样。”Y叹了一口气,“只是以前不开心。”

     “对了,你怎么进来的?”Y问我。

     “呵呵,说来话长。有一天我听说有一个学校的一个班的男生全被隔离了。我突然想他们会做什么呢?抱头痛哭,然后等死;想念某个人,父母抑或是喜欢的女孩子;还是反省一下自己的这20多年,思考一下生命的意义?我想知道。我觉得那才是生命真正的状态,一个人无比清醒地活着,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我想试一下,因为我也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真正想要的。我想搞清楚,所以我就来了。”

     “嗯,有点意思。”Y点上一支烟,使劲地抽了一口。

     “那你呢?”我问。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进来了。”

      还没说完,我们俩都笑了。

      Y的手指很长很白,所以他抽烟的样子很好看。我讨厌抽烟,但我喜欢看Y抽烟,他会让我觉得他天生就该抽烟。

      Y似乎就有这种魔力,把你拉近他。之后的一些事也应验了这一点。

     J每周一三五上班,但由于非典的特殊,她也不能离开医院,实际上J也和我们一起被隔离了。J不上班的时候也很闲,而她似乎也挺乐意跟我和Y呆在一起。没事的时候,三个人便心照不宣地上天台。

      天台很大,有两个早已废弃的大水箱,有很多拳头粗的铁杆子一排排的竖着。遇上好天气,护士们就扯上尼龙绳,晾晒病人们的床单被套,白茫茫的一片,散发着洗衣粉淡淡的香味。

      原来的时候,我和Y都爱靠墙坐着,隔个两三米,他抽着烟,我发着呆,两个人都言语不多。阳光匀匀地照在我们的无聊上。

      J来的时候,她就喜欢面对我俩靠水箱坐,戴着那个大白口罩。Y 依旧抽他的烟,而我总是看着J好看的眼睛。

      我曾经半开玩笑地嚷着让J摘下口罩。J没答应,说是我们会把非典传染给她的。Y替她解了围,Y说这样不挺好的。Y说话的时候J好看的眼睛又眨了一下。

      5月4日那天天气出奇的好,阳光很温暖,阳台上也照例晾起了床单被套。我和Y还是百无聊赖地晒着太阳,他抽着烟,我发着呆,只是两个人的目光都盯着远处一朵形状奇怪的白云。我觉着象一只恐龙,一只食草的长颈龙。

      J上来了,提着一个超市的便利袋,戴着口罩。

      “你们猜我带来了什么好东西?”

      “不知道。”Y说。

      “猜不出来。”我说。

      “是啤酒啦,喝不喝?”J拿了一罐塞给Y,然后拿一罐给我。

      “啤酒可是好东西啊!嘻嘻,你怎么知道我们嗜酒?”我开玩笑。

      “猜的。你们可要好好谢我哦!我可是央求了半天,别人才答应给我带的!”J的眼睛泛着光。

       Y只是笑,然后掐灭了烟头。

       “我问你们一个问题,最喜欢什么?”J说。

        “电影。”我说。

       “举个例子。”J说。

       “最喜欢Wim Wenders的《PARIS,TAXAS》。讲的是一个男人,曾经伤害了他的妻子,妻子离开了他。可男人很爱妻子,于是他把儿子托给兄弟,独自去寻找妻子。在德克萨斯他走了四年。后来他晕倒在一家小诊所里,于是他兄弟找到了他,把他带回了家,让他见了自己的儿子。好好相处了几天之后,男人决定继续寻找妻子,而他儿子也想见见母亲,于是父子俩踏上了旅途。后来男人在一家成人聊天室里找到了妻子,隔着一块玻璃向妻子诉说,妻子看不到他。后来妻子听出是丈夫的声音,男人就走了,留下了儿子旅馆的地址。当男人在楼下看到她们母子团聚,望了两眼,便再次离开了妻子。”

     “可是,男人为什么要离开呢?他不是很爱他妻子吗?”J很不解。

     “害怕再次伤害妻子吧。”Y望着远处的烟囱,面无表情。

     “还是不太懂,有机会找来看一下吧。……喂,那你呢?喜欢什么?”J盯着Y。

     “没有,好像。没觉得什么东西特别有意思的。”Y又点了一颗烟。

      J看着Y,眼睛眨了两下。

      三个人相对无语。

      最后还是J打破了沉默。她提议玩游戏,我无所谓,而Y出乎意料地也没有反对。于是我们开始玩捉迷藏。

      第一次我和Y藏,J花了两分钟在空水箱里很轻易地找到了我,然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Y。

      第二次Y和J藏。在数过十之后,我把整个天台找了两遍还是找不到,大叫了两声却没人应,我放弃了。半个小时之后他俩从楼道里出来,我没说话。

      他们离开了天台,Y和J作弊了。

      之后的几天三个人都相对沉默,不说话,也不去天台。

      又过了几天,Y突然被单独隔离了,他去了一个条件更好的病房。听其他的护士说是Y的父亲打来了电话,Y的父亲是个富翁。

      之后J也消失了,有传言说是J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调去了另外一所医院。

      于是只剩下我一个人。

      被隔离一个月之后,我即将离开医院。走之前,我去见了Y。

      Y和进医院的那天一样,戴着那副硕大无比的墨镜,我感觉到他在冲我笑。

      和那天一样还是他先开的口:“你知道我为什么戴这副墨镜吗?”Y摘下了墨镜,看着我,“这样子别人就看不到我的表情了,也不会知道我在想什么。他们老是想知道我在想什么。”

     “可能是因为你爸的钱吧。”我说。

     “可能吧。但你不一样,你比他们干净一点。”Y的表情有些狡诘,“所以你还是能感觉到我在对你笑。”

     “那又能怎么样?我对你的钱没兴趣。”

     “这我知道。……其实J是个很平庸的女人,你没必要看上她的,你完全可以找到比她好十倍的。……那天我让她跟着我走,她很听话。我和她躲在楼道里,然后我强暴了她,她却一点也没反抗。呵呵,和我预想的一样。”Y干笑了两声,“后来我和她又做了几次,直到被人发现。”

      我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越发变得可怕。

     “他们知道我是个疯子,可还是象条狗一样对我摇尾巴。哈哈,真是有意思!”

      我转身离开,我不想再见到他。

     “那你现在知道什么是你想要的的了吗?”他大声地嚷道。

     我愣了一下。

    “你知道你想要什么了吗?”

     我问自己。